单一职责原则
一个合理的类,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,即单一职责,就是设计的这个类功能应该只有一个;
优点:消除耦合,减小因需求变化引起代码僵化。
开-闭原则
设计要对扩展有好的支持,而对修改要严格限制。即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封闭。
优点:降低了程序各部分之间的耦合性,其适应性、灵活性、稳定性都比较好。当已有软件系统需要增加新的功能时,不需要对作为系统基础的抽象层进行修改,只需要在原有基础上附加新的模块就能实现所需要添加的功能。增加的新模块对原有的模块完全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,这样就无须为原有模块进行重新测试。
里氏代换原则
很严格的原则,规则是“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基类,否则不应当设计为其子类。”也就是说,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,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,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。也就是说,在软件里面,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,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。
优点:可以很容易的实现同一父类下各个子类的互换,而客户端可以毫不察觉。
依赖倒换原则
“设计要依赖于抽象而不是具体化”。换句话说就是设计的时候我们要用抽象来思考,而不是一上来就开始划分我需要哪些哪些类,因为这些是具体。
“High level module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low level modules, both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. Abstractions should not depend upon details, details should depend upon abstractions.”
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。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,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。
另一种表述为: 要针对接口编程,不要针对实现编程。即“Program to an interface, not an implementation.”
优点:人的思维本身实际上就是很抽象的,我们分析问题的时候不是一下子就考虑到细节,而是很抽象的将整个问题都构思出来,所以面向抽象设计是符合人的思维的。另外这个原则会很好的支持(开闭原则)OCP,面向抽象的设计使我们能够不必太多依赖于实现,这样扩展就成为了可能,这个原则也是另一篇文章《Design by Contract》的基石。
接口隔离原则
“将大的接口打散成多个小接口”,让系统解耦,从而容易重构,更改和重新部署。
优点:会使一个软件系统功能扩展时,修改的压力不会传到别的对象那里。
迪米特法则或最少知识原则
这个原则首次在Demeter系统中得到正式运用,所以定义为迪米特法则。它讲的是“一个对象应当尽可能少的去了解其他对象”。
优点:消除耦合。